當年的倫敦國王路,現下早已走過龐克、走過雅痞、走過grunge,再也沒有人迷信暴力可以革命……
這個年代的暴力轉移到網路,成為嘴砲、成為人肉、成為鄉民的自以為正義,也沒甚麼好或者不好,我倒是蠻自在於此。
那個Kurt Cobain的老婆Courtney Love一定非常贊同時代的暴力吧。
當柯本舉槍自盡以後,Love承受了無止盡的謾罵與詆毀,專輯被憤怒的歌迷丟到二手CD店,樂評語媒體也宣稱Love的樂團Hole的歌曲都是靠柯本協助才完成的。
10來年以後,當Hole重新出發,成員除了已經嗓音沙啞不已的Courtney Love以外通通換人,還是有一個大光頭Billy Corgan在他的twitter上大罵Love是一個不會寫歌的婊子--而Hole的新專輯Nobody’s daughter恰巧有Billy與另一位曾經紅極一時的非金髮四美(4 non blondes)樂團主唱Linda Perry的大量協助。
演藝圈是一個很有趣的行業,看見的往往不一定是真的,光鮮亮麗的表面其實包含了更多汙穢事實。
可說真的,哪一個行業不是這樣呢?
從美國名校畢業回台創業的高材生,拿了台灣政府的補助搞網站,結果上線第一天就被網友抓包程式原原封不動抄襲國外某知名社群網站而引起軒然大波。
我剛好主持了一個沒有甚麼人聽得廣播節目,談的是台灣網路現象與文化,於是敲了高材生創辦人來談這件事。
話題繞啊繞,終究還是得觸碰那一個敏感問題:「你為什麼要抄襲?」
說穿了,高材生創辦人的網站,最初概念就是因為他在美國玩了那個社群網站覺得很讚,認為台灣應該也有一個類似網站,所以才跳下去創業的,順著這個邏輯走,其實就非常了然於胸整件事情了。
「就…..就只是因為來不及啊!但,網友憑甚麼去偷看我網站的原始碼?」正在重感冒的高材生邊講邊咳嗽,一臉濃重睡意據說好幾天沒有闔眼,都在煩惱著自己的事業危機。
我盯著高材生俊俏的五官與相當「型男」的穿著,遙想著一個沒有失敗過的富家子弟最後因為自以為是而賠光家產的故事,考慮晚上就把它寫成小說吧!
小說可以在網路上連載,最好是貼到PTT之類的那種人氣聚集地,可能鄉民們會瘋狂轉寄沒事就在催稿,然後連載個8集以後大概就有哪個新開闢的出版社自以為眼光準確地來簽約。
想到這裡,我不禁懷疑這整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怎麼了?假如像對岸那般實施「網路和諧」--派駐大量金錢與人力,讓網路上的每顆字每張圖片每個影音都乾乾淨淨的,人是否就會如同Pink Floyd的電影「The Wall」的劇情那樣:穿制服的孩子一個個排隊走進絞肉機裏頭,掉出來後成為冰冷呆滯無表情的機器人……
可事實上不會的。
史蒂芬史匹柏的電影「侏儸紀公園」有句經典台詞:「生物會自己找尋出口」。
於是,政府建立了「城牆」,網民於是紛紛爬牆;高材生的網站最後因為他抄襲的外國網站終於因為遊戲而在台灣大紅,於是乾脆改為開發遊戲與行銷活動,然後在雜誌上宣稱他們開發的應用程式幫許多公司及產品取得了爆炸性的成績…….
還有甚麼是暴力呢?
還有甚麼好革命呢?
網路時代的人其實老以為隔著網路的膜就無須負責。
他們覺得在自己的地盤指桑罵槐是自己的權利--畢竟「負面行銷」與「爭議話題」本來就是行銷學上的一個策略。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當年巴黎的花神咖啡館,那個思想爭鳴的年代裡,沙特在嘈雜的人生耳語中,能夠創造出「存在主義」;這個各說各話吵鬧不休的網路時代,即便是有人高唱「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整個時代還是越來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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