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

從國中開始,才習慣穿涼鞋且不穿襪子出門買東西。
倒不是家教問題,家裡長輩對於我這個堅持相當不解,但我小時候就是覺得露出腳趾給別人看十分地不潔,彷彿露出下體。

我也不愛在家中只穿內衣褲走動,小時候家裡都是女人:奶奶、兩個姑姑與生我那女人。直到五年級搬回自己家以後,反而變成了爸爸、哥哥與我三個男人,那時爸爸嚴格要求「在家就要穿得輕鬆一點!把長褲脫掉!」,我才逐漸習慣「輕鬆」,可是心裡相當不舒服。

「輕不輕鬆」應該不是用言語或者肢體暴力可以決定的,但你只要跟他說這種話,絕對是兩種暴力一起來。

*

週六心血來潮,去北美館看「超酷東京 – 日本MOT當代精選」。
除了高木正勝的動畫非常好看以外,我覺得最有趣的是島袋道浩的作品:「然後,我決定送給明石章魚一趟東京之旅」。

他將從明石抓到的章魚裝進塑膠袋,帶著章魚乘坐新幹線到東京。他站在路口招攬路人看章魚,小孩一看到活章魚有的尖叫、有的伸手想去摸;大人則是說:「哎呀~一定很好吃!這是晚上的下酒菜嗎?」

他帶章魚到漁市場,跟東京的章魚見面,兩隻章魚立刻開始打架,真是笑死我了XDDD

週六的美術館,過了下午五點就免費參觀,四點多才到的我,要買票時,售票員友善地說:「五點之後免費喔,你可以先到地下室喝杯咖啡休息一下:)」讓我覺得很友善。小學時代,我總是不像一般小孩去公園打球或者窩在電動間耽溺遊戲,總是北美館、史博館或者故宮…之類的四處跑,或乾脆去圖書館窩著。

那年代,「台北故事館」還叫做「美術家聯誼小屋」,推門進去就聞到一股香淳的咖啡味撲鼻而來。
我想我是那時候開始愛上咖啡的。咖啡的香味刺激了味蕾,讓這種飲品不再只是不想睡覺的一種手段。

而等待著時候,美術館樓下的雜牌咖啡館賣著一小杯要八十元的卡布基諾,「美術家聯誼小屋」也成了高級的「故事茶館」。我想這個城市已經逐漸將「物美價廉」轉變成「古老陳舊又落伍」的代稱,有錢沒錢都嚮往著類似一碗五百元的牛肉麵之類,把上百萬的Birkin包搭配得像是夜市99元的仿冒品而不自覺……

品味。

我覺得品味與金錢的關係不大,那是一種生活的價值觀。每週六晚上我都在看tlc旅遊生活頻道的「幫我做造型」節目,每次都會有一個完全不會穿衣服;或者認為「穿好看衣服就是浪費時間、亂花錢」的女人,藉由朋友與造型師幫忙挑選衣服與妝髮,做整體的改變。

上週的主角是一個還在念心理學博士班的單親媽媽,她認為每天要帶小孩,所以衣服不是重點。她穿著孕婦裝與破掉露出腳趾的布鞋,堅持「等我要穿好看的時候,我自然就會去注意!」

她不認為服裝或者品味,跟她的能力有任何關係。

但我並不會想要給一位蓬頭垢面穿睡衣的醫生看病,這不是愛慕虛榮。

本週的主角是一位能力很好的平面設計師,但她認為自己不想長大,所以24歲了還是堅持要把自己打扮成小女生的樣子。

主持人把她的作品與另一份用普通圖庫拼成的作品,那去給五位知名設計公司的主管看,並且先不讓他們知道作品的主人;五位主管都認為主角的能力很好,立刻就想錄用她,可是,主持人讓穿著童裝的主角與另一位穿著套裝的女生一起進來見五位主管時,五位主管卻說:「我可能不會錄用她,因為這樣的穿著無法帶出去見客戶!」

我覺得品位這種東西,無論是工作上或者社交場合中,都是一種展現自己等級的東西,它並不單純只是為專業能力「加分」,而是讓自己對得起自己的職業。

在〈品味〉中有 1 則留言

Add yours

發表留言

透過 WordPress.com 建置的網站.

向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