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我永遠不會正正經經地把字寫好,因為那樣不是我。
從小到大時不時就因為字寫得過於拙劣而被打、被罰站、罰跪或者被言語羞辱,可我愛寫字,小學一年級就自願去學書法 —- 當然寫得依舊醜,可我愛寫字。
寫作不等同寫字。
寫字意味著紙很重要,還有一種濃得化不開的黑色墨水,每一筆畫,都是字與紙的交媾,筆負責戳,射了滿荒唐液體。
寫字的時候非常用力,像是要把紙劃穿似地。國中讀到張旭的「狂草」一瀉千里,又看到蘇軾「赤壁賦」臨摹帖放蕩不羈的揮灑,有時我的字小、有時字大、有時圓有時傾斜如三毛…..
三毛的「斜體字」相當有個性。
張懸的鋼筆字有如毛筆 。
夢公周夢蝶師承瘦金體,卻寫出另一股清癯蒼勁筆力。
我的字跡一無是處,可我愛寫字。
很用力地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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