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再見到毛毛這樣出門跑跑跑的畫面,也許不多了,這是三年前城堡剛買,我們回淡水搬電視櫃書櫃時,那女人牽他出去散步時拍下的,用我最後一台 Nokia 手機。

後來,我在少數留存的、沖洗式照片中,發現了這張照片,應該是他們在七堵時某晚拍下的。
毛毛不喜歡拍照,每次想要照他,他必定火速躲到沙發或是床底下怎樣也不肯出來,少數的照片就變得珍貴,一定要數位化才行。
昨天頂著豔陽回淡水,開門時,毛毛沒有出來打招呼,連我都已經坐下來跟爸爸講了一會兒話也沒有。走進房間,看到他蜷縮在兩個舊枕頭上,我喊他時,他奮力掙扎起來,但全身一直顫抖 —– 瘦到剩皮包骨,站起來都十分費力……
我知道毛毛時日無多了。
畢竟也十七歲了。
摸他的時候他很開心,但每一個興奮的磨蹭彷彿相當費力,在我身邊打轉時,竟也顫抖不止,我看到他眼眶中淚水直流。
十七年前,我才高二,毛毛來的那個週日凌晨,大概才兩個月大,在台中的一個水溝溝渠裡奮力掙扎了兩天,虛弱的哀號被哥哥聽見救起,帶來台北給我們養。他是我生命中的地一隻狗,以前我沒有特別豢養過什麼寵物,有了毛毛之後,生命中大部分的空白都被他填補。
回到客廳,爸爸冷冷地旁邊補一句:「他差不多了。跟我一樣。」
離開淡水,白晝將盡,河邊的夕陽把天空渲染成美麗的橘紅色,我坐在階梯上,四周滿是牽著各式寵物狗的遊客,每一隻都精力充沛,但我的狗已經油燈枯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