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去跑班,照例攔了台計程車。
一切十分平靜而平凡,同樣的話語與音樂在狹小空間中流散,司機講講對本台的印象之類的,這些都還好,就連他跟我介紹他的家:拉拉山的美麗風景與神秘山嵐,也都很正常。
「你住桃園啊?」我驚訝地問他。我只是很好奇,他怎麼跑車跑這麼遠?
他說其實他剛剛送他兒子去榮總急診。今天凌晨,他兒子因為沒有回家,他急忙跟著鄰居到處搜尋,終於在山溝裡發現受重傷的兒子,他被車撞倒,然後翻落山溝,發現時已經幾乎沒有呼吸……
肇事的人當然不在現場。
他連夜送兒子去急診,經過層層轉院,轉到了榮總。榮總的醫生徹夜診斷,發現肋骨斷了三根,一根刺進了肝,造成大量的內出血,必須緊急動手術,可問題是:目前全民健保採取「醫藥分業」制度,所以動手術時必須用到一種肝臟的藥,必須另外去申請才能取得。
榮總的醫生替司機準備好所有的表格,要他一早趕去健保局辦手續,以便下午三點進行手術。
司機連忙趕赴健保局,就在手續進行到最後,他發現一件事:由於連夜奔波,他身上現金不夠,藥品的二千多元,他無法立刻給付。
他希望健保局可以通融,讓他先拿了藥,可以趕回醫院讓兒子動手術,要是立刻趕回桃園拉拉山的家拿錢,根本趕不上手術。
但是健保局說不行。
他願意押證件、押他在公所的服務證、押一切可以押的東西,但是健保局依舊拒絕,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如此,交錢;給藥。
他只好放下正在急診室急救的兒子,出來跑車,希望趕在手術錢,能賺多少賺多少,把二千多元的藥費賺到。
到目的地的時候,他為了讓已經類似殯儀館的氣氛緩和,還推薦我一家好吃的包子店,不過我沒有說什麼,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恰巧忘了領錢的我,把僅有的幾百元付給他,希望他能及時賺到二千多元。
我推開日本料理店的門,已經有許多媒體等著主角。
也許我的情緒低落來自於我不確定我聽到的故事是真是假,不過有個女生跟我說:如果心存著幫助別人的念頭,那是假的又如何?舉手之勞的幫助並不會影響到自己,卻有可能帶給受幫助的人極大的方便(就算是騙人的,他也是為了得到幫助不是?),這與道德與否沒有關係,我覺得是一種同理心的有無、是一種體諒與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