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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幾乎已經忘記,我曾經那般喜歡音樂,聽大量的搖滾樂、玩樂團,進出pub、live house像進出自己家的廚房……
連續假期天氣很好;甚至連連續假期前一天最後上班日的天氣也異常晴朗,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我一連兩晚流連於Legacy與西門阿帕,彷彿回到了十多年前高中時代。
高中時代我蓄了藍色的長髮,聽著大量的搖滾、龐克音樂,可以不吃飯不睡覺,靠著一支筆與一本空白筆記本,一直不停地寫歌與寫詩,一直不停地流連於人狗螞蟻、地下社會與vibe,一直努力地融入當時被稱為「地下音樂」的圈子,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娘。
玩搖滾的人們,是很大男人主義的。
你很少見到這個圈子裡有GAY,那是一個獸性的、陽剛的、比酷比狠但也是比義氣比兄弟博感情的世界。
我覺得很ok。
就連我在家裡跟我爸展開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高中人生,連他也覺得:「這小兒子終於看起來很man了!」所以任我跟他大呼小叫也沒差,畢竟這麼多年來,我都生長在一個純男性的校園生活裡,男女分班之下--我太習慣一群男人的生活況味了,也不覺得有何不妥。
可是人啊,終究會變老的。
週五下班後跟同事直奔Legacy,還揹著筆電,要不了多久就肩頸酸痛,連酒也捨不得喝,我聽著還ok但因為現場觀眾過於冷靜而high不起來的表演,怔怔地想著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到哪裡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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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連照片也沒有留下,只剩一本又一本的日記,上面的字與畫多年後看起來有點愚蠢,但還不致於汗顏,起碼我誠實地記錄了下來。
聽完了週五晚上的致敬演唱會,隔天週六,穿了新買的風衣,我又跟微笑小姐去西門阿帕聽更年輕一點的樂團表演。
空間比Legacy更擠、人群比Legacy更年輕(也更憤怒),那些年輕人的眼神裡儘是憤怒與不滿,各個血氣方剛想找人幹架,搖滾是他們情緒的出口,性、搖滾與嘶吼,那樣的日子我也有過。
我跟微笑小姐說:我是那樣的疏離。
我的疏離程度嚴重到曾經在這樣一個純男性的世界裡待了這麼久而流連忘返,如果可以的話,當然也可以再回到那裏,可惜我老了。
我老到才進入擁擠的走道就胃痛,必須要靠台啤一瓶才能紓緩緊張與不安。
我老到聽了兩首重金屬音樂就想離開,還嫌前兩排觀眾甩頭甩得不夠整齊…..
也許微笑小姐的同學會覺得我是個怪人。
他的大鬍子一直讓我想到「海豚樂團」的小歪。我聽到海豚的時候,野台開唱還在大安森林公園,那一年,我十八歲。
高中文學獎,現代詩組冠軍是一個學姊,她用了七種不同格式的組詩,標題名為「十八歲的我看見七具屍體」,很震撼並且讓我很崇拜,那一年,我開始讀夏宇,吃完晚飯散步到天母誠品中山店買了「腹語術」,跑去「零界點」跟田啟元混在一起。那些日子並不只有惡魔先生而已。
雖然惡魔先生對當時的我來說很重要。
親愛的你:
你知道我是從哪時開始寫信給你嘛?
約莫是在國三的時候吧。
我還記得是一個晚上九點便睡凌晨四點起床讀書的日子,一邊吃早餐一邊寫給你的,當時還剩兩個月就要畢業了,沒有人覺得我考得上公立高中。
應該說,我並不是老師重點培植的學生,毫不起眼,話也不多。
生我的那女人在我高中聯考前三個月宣布她要去大陸工作,爸爸一個人照顧我其實也沒有太多違合感,我們感情反倒因此變得還不賴。
青春啊!
這麼多年來我以為我都是一個人,其實青春的血液裡還藏著許多「它者」, 等著我偶爾被青春的連結勾引起回憶時,靜靜地再死一次。
我覺得這個交換越來越刺激,跑出一些我們意料之外的事了~
那些記憶與情感的盲點,單單只憑我們自己的力量是招喚不出來的,但我沒想到會是以一種這樣的方式慢慢滲透出來。
那風衣的顏色跟銅扣都非常適合你唷 🙂
(你又沒有用我的相片了說……….)
讚讚
可是妳沒有照當晚的照片啊 😳
讚讚
也不知道你要寫這個啊….我們都快變0號機同步了
你去香港的時候我會盡量記得帶像機出門,努力拍一些新照片的(相機好重 😕 )
讚讚
我也會在香港即時拍照低
已經找好手機3G上網易付卡的資料了
我也會把mac air揹去
應該每天晚上都會更新當天做了些什麼的:p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