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到很後來才開始聽「Smashing Pumpkins」的。
明明就是「摔南瓜」,但台灣唱片公司硬要翻譯成「非凡人物」 --- 這樂團是很非凡,可非凡的背後代價相當地高。
Smashing Pumpkins – 1979
終於考上大學那一年,Smashing Pumpkins 恰巧出了「Adore」,高中實在《Pass》雜誌上慕名以久,當然要買來好好聽一聽,不料年紀太小,原以為是那種猛烈的吉他、鼓擊與嘶吼式唱腔,但那一年的 Smashing Pumpkins 卻完全沒有打算走我預期的路線,於是 CD 便被我束之高閣。
然而,喜好研究搖滾樂團歷史與八卦的我,自然不會放過機會研究起 Smashing Pumpkins ,畢竟,比利大光頭的獨裁、吉他手與貝斯手的相戀又分手、鼓手嗑藥被逮之後慘遭開除…..這樂團很有「話題性」,你知道那些話題性總是媒體追逐的誘因,音樂從來不是重點。越挖掘下去,又發現比利光頭( Billy Corgan )其實和寇特妮奶奶( Courtney Love )曾經有過一段情(比利跟好多女人都有過一段情….),只是後來柯本王子( Kurt Cobain )介入,後來寇特妮奶奶便嫁給柯本。
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媒體只要把敢拿 Smashing Pumpkins 來和 Nirvana 比較,大光頭一定會發飆XDDD
1995 年真的發生好多事情啊…那一年我聽好多好多搖滾樂、玩樂團、寫詩又玩小劇場,雖然已經是高二了但高二不就是要盡情浪費生命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嗎?我當然知道我自己當時的困境:我愛的男生不愛我、我的成績一塌糊塗、我想要寫歌唱歌但這兩者都做不好……最糟的大概是一到高二,我竟然被分到一個莫名其妙的新班級,全都是陌生臉孔,而大部分高一同學都留在隔壁班;當然包含我愛的男生,這怎麼行?
一向不太說話也不太習慣去「爭取」什麼的我,那一個學期像是個街頭鬥士般,動不動就跑去教官室、導師辦公室或是教務處,用盡各種手段想要轉回原來的班級,一開始當然沒有人想理會我,後來,我便利用自己性格與性別的優勢,造謠因為我的女性化,班上很多歧視與罷凌正在摧毀我!
最後教務處大概怕事情鬧大,就批准我下學期轉回隔壁班。
事情的真相一點也不嚴重,只有一、兩句的歧視言論被我無限放大,我就是從那時候學會造謠與說謊、偽裝自己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一切都是因為愛,可那個男生根本不可能愛我,因為他是異男。
考大學什麼的不在我腦中。
And we don’t know just where our bones will rest
to dust i guess
將近二十年後回顧當年的心情,我只覺得有趣,儘管後來我一度把這段異男妄寫成小說,連那個當年愛得死去活來的男生都一笑泯恩仇了,我也不會再愛他了,我心中有一些關於那時候的重要部分,因為後頭的一些事件,已經徹底崩毀,時間輕蔑地流動著,卡爾維諾「看不見的城市」的文字一巴掌打過來。
我不後悔自己曾經那樣地度過青春,就像我不後悔我曾經做過的一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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