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這一天的題目「開車時聽的歌」並不適合我 —- 其實這份題目很多都互有干涉不合邏輯,這並非顯示我想要放棄繼續下去,堅持完成一件事情往往與喜歡那件事情的程度成正比,好比嘴上一直罵 Mac 電腦品質日益低落,也不打算換回 Windows 系統一樣,有些東西病入膏肓以後,你就只好繼續忍受它的對手的爛與遜色,也不考慮選擇它。
終於考上大學那一年,Smashing Pumpkins 恰巧出了「Adore」,高中實在《Pass》雜誌上慕名以久,當然要買來好好聽一聽,不料年紀太小,原以為是那種猛烈的吉他、鼓擊與嘶吼式唱腔,但那一年的 Smashing Pumpkins 卻完全沒有打算走我預期的路線,於是 CD 便被我束之高閣。
然而,喜好研究搖滾樂團歷史與八卦的我,自然不會放過機會研究起 Smashing Pumpkins ,畢竟,比利大光頭的獨裁、吉他手與貝斯手的相戀又分手、鼓手嗑藥被逮之後慘遭開除…..這樂團很有「話題性」,你知道那些話題性總是媒體追逐的誘因,音樂從來不是重點。越挖掘下去,又發現比利光頭( Billy Corgan )其實和寇特妮奶奶( Courtney Love )曾經有過一段情(比利跟好多女人都有過一段情….),只是後來柯本王子( Kurt Cobain )介入,後來寇特妮奶奶便嫁給柯本。
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樣,媒體只要把敢拿 Smashing Pumpkins 來和 Nirvana 比較,大光頭一定會發飆XDDD